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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这5种毁林毁草违法行为最高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18:11:00    

  北疆新闻呼和浩特4月21日消息(记者 李艳红)4月2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内蒙古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法院系统对5种毁林毁草违法行为,达到入罪标准,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污染环境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最高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

  1. 非法开垦型:擅自改变林地或草地用途,对林地或草地进行开垦种植农作物等。

  2.非法占用型: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林地或草地进行工程建设(如修路、建房、开矿)或将污水、垃圾乱排乱埋于林地草地等。

  3.非法采伐型:盗伐林木或未经许可擅自砍伐林木或在草原上非法采挖药材或其他固沙植物等。

  4.未批先建型: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时,没有把办理征占用草原林地和转建设用地手续作为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征占用林地草原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存在“先上车后买票”等未批先建的情况。

  5.以租代征型:企业未经林地、草地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通过与当地嘎查、村委会签订林地、草地承包或租赁协议的方式,将林地草地用于非农业生产建设。

  其中,非法开垦型的行为在毁林毁草违法行为中占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