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那么工程项目保险的性质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网友咨询:
工程项目保险的性质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安徽巢阳律师事务所童助旭律师解答:
建设工程保险,是属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范畴,它是以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格或者概算价格作为保险金额,以重置基础进行赔偿;
以建筑的主体、工程用料、临时建筑等作为保险标的,对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的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造成的物质损失及列明的费用予以赔偿的保险。工程保险是业主和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时,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取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安徽巢阳律师事务所童助旭律师解析:
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特征包括:
(1)承保范围广。传统的财产保险只承保物质标的,而建筑工程保险除承保物质标的,还承保责任标的,并对保险事故发生后的清理费用均予以承保,系综合性保险。
(2)被保险人范围宽。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保人或分包人;技术顾问等。
(3)保险期限不等。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期满可以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特别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个项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长有短。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三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