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不到两岁判给了女方,孩子两岁以后男方能变更抚养权吗?
碰到过一些离婚后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的,问是不是必须去法院办手续?我的回答是不是必须去法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变更抚养权,但最好就抚养权变更和抚养费的问题形成一份书面文件。但如果因为孩子的户口或者上学等原因,需要由法院出具司法文书的,也可以到法院出调解书确认变更事宜。
对变更抚养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那就是由提出变更抚养权的一方到法院起诉了。网上曾经流传一个说法,说离婚时孩子不到两岁判给女方了,等孩子2岁以后男方就可以把抚养权要过来了。这个肯定是不对的,不管孩子几岁,抚养权确定后,没有特定理由,单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按《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这里的“其他正当理由”是个兜底条款,总的原则是,确实有证据证明不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成长不利,才有可能让法院支持单方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