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一种以欺骗、胁迫和精神控制等手段谋取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不安定因素,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为帮助广大群众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和参与传销活动的后果,特推出打击传销科普小知识。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成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作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近年来网络传销案件有所增加:
一是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投资分红”“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
二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资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群众上当受骗;
三是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四是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