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期表(Liner Schedule)
- 航线(Sailing Route)
- 挂靠港口(Ports of Call)
- 运价本(Freight tariff)
- 运费(Freight)
- 运价协议(Service Contract)
- 国际海运危险品法规(IMBG Cod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 权利凭证(Document of Title)
一、班轮运输
1、什么是班轮运输?
- 班轮运输指班轮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Liner Schedule),在特定的航线(Sailing Route)的各个挂靠港口(Ports of Call)之间,经常地、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务,并按运价本(Freight tariff)或运价协议(Service Contract)的规定计收运费(Freight)的一种运营方式——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可以是自有或经营的船舶。
2、班轮运输主要特点:
(1)定期、定线、定点、定价(相对稳定的运价);
(2)运费中一般包括了货物装卸费用;
(3)(就水运领域而言)所承运的货物一般单位价值较高;
- ——班轮:主要运输半成品、成品
- ——租船:主要运输原材料
(4)每一航涉及的货主较多,但是单个货主托运货物数量较少;
(5)承托双方地位一般不平等,承运方往往处于明显优势地位(比如合同中加入利于自己的条款);
(6)各国国内法及相关国际公约对班轮运输合同条款约束一般较为严格;
(7)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主要通过以提单为证明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来约束。
二、一张图了解班轮运输进出口货运代理业务及单证!!
三、班轮货运代理托运危险货物注意事项!!
1.注意分票托运
2.明确相关细节
- 必须用正确的化学学名或技术名称表示货物名称
- 必须注明危险货物“DANGEROUS CARGO"
- 必须注明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类别
- 必须注明联合国危险品编号
- 必须注明IMBG Code(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国际海运危险品法规)
- 易燃液体必须注明闪点
- 积载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注明
3、完成各类申报
- “危险货物说明书”或“危险货物技术证明书”
- “货申报”/“船申报
- “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证书”
- “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
- “罐式集装箱的检验合格证书”
- “危险货物安全资料卡”(MSDS)
四、什么是提单!!
1、提单——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主要功能:合同证明、货物收据、权利凭证
- 合同证明:(1)对承托双方而言,提单视为合同证明;(2)对善意第三人而言(提单可背书转让),提单可视为运输合同。
- 货物收据:(1)提单作为货物收据意义;(2)提单作为货物收据应记载的内容;(3)提单作为货物收据的记载效力。
- 权利凭证(Document of Title):不同环境下提单权利作用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提单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