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整--工资薪金。
常见调整项:费用类(扣除类)调整项目:8、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政策概述: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部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正常发工资了之后,还有一些比如给员工的食堂或者住宿这些职工福利,还有让员工去做一些培训、学习这种教育经费,还有一些比如员工生病了,给他一些慰问,这种是工会经费,都是有标准的,并不是说产生的多少都可以去做税前扣除的。
职工福利是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是允许税前扣除的。什么意思?就是100万的工资,比如今年全年有100万的工资,然后产生职工福利,产生的15万,实际上允许税前扣除的就是14%,就允许扣14万,剩下的1万块钱不允许扣,就要去做纳税调增。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这个也是一些工会经费,比如拿工会的去慰问了员工之类的,这种就不能超过工资薪金的2%,这个要去看一看,如果超过就去做纳税调增,如果没有超过就正常扣。
还有就是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的8%,而且这个是鼓励去做好员工的培养、培训、学习,所以这个是8%,且是允许结转到以后年度去扣的。
比如今年工资薪金100万,然后员工培训用了20万,明显超过了8%了,8万就今年扣,剩下的12、12万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去扣,就是明年,如果有额度,明年扣,今年是要去做纳税调增,但是这个钱是留在那里,明年可以接着扣的。
所以这个就是职工福利、职工教育费和工会经费的三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