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据外交部领事司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已正式生效。
中国公民持有效的中国护照因旅游、商务、探亲、过境等短期事由拟在马尔代夫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拟入境马尔代夫从事工作、定居、新闻报道等需该国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在入境前办妥有关手续。
据中国领事服务网显示,截至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下列150个国家缔结互免签证协定。中国公民持所适用的护照前往下列国家短期旅行通常无需事先申请签证。
注:
*1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有关协议。
*2 目前适用中国与前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有关协议。
*3 适用《中国与欧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
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根据协定要求,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 日。持照人如需停留30 日以上,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