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乱象,相信很多人有所耳闻。
记得湖南长沙一楼盘交付时,要求业主必须预交一年物业费,否则无法收房,最后遭到了业主们的一致反对。此事经当事业主和媒体曝光后,一时引发网络热议。
更有甚者,打3折一次预收未来20年物业费的奇葩做法,这就是几年前恒大公司许家印的超神操作。
凡此种种乱象,不胜枚举。那么,问题来了,物业费一年一收合理吗?合法吗?
一般来说,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等因素来确定的。也就是说,不同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是不同的。
值得一提的是,物业公司预收物业费的做法,不仅增加了业主或使用者的经济负担,还有可能因此导致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下降。因此,这种做法难以被业主或使用者所接受。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预收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不得超过6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
因此,物业公司预收一年物业费是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
对于上述物业收费乱象,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