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
物业管理委员会指的是在没有条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社区业主代表等组成的机构,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然而,现实中,物业管理委员会往往不能代表业主的利益,甚至会做出对业主极为不利的行为。因此,东哥不建议你们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而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所有业主通过合法选举成立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的利益,反映业主的意愿和需求,并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依法有效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体现了业主自治的意愿。
东哥建议,如果各部门都支持,就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不支持,就干脆不要成立。因为他们想要的东西就在你的口袋里。不管是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还是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都要警惕人性的弱点,避免趋利避害。把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本来就是大忌。我们要警惕有人违背全体业主的意愿,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