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变革的加速和人们观念的转变,离婚现象在中国逐渐增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应对这一趋势,政府也在不断探索和调整相关的法律制度。现在正常离婚都需要一段离婚冷静期。那么,当我们选择起诉离婚时,是否还会面临这样一个冷静期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离婚冷静期这是一个旨在减少冲动离婚、促进夫妻和解的法律制度。根据现行法律,夫妻在提交离婚申请后的一段时间内,需要经过一个冷静期,通常为一个月,期间可以撤回申请或者进行调解,以达到缓解夫妻矛盾、维护家庭稳定的目的。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才有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具体内容,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意识到婚姻是一种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和维护的社会关系。在面对婚姻危机时,我们应该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以维护家庭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