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讯息 家电百科 历史知识 游戏攻略 人物百科 生活常识 首页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9:00:00    

【来源: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_公示公告】

按照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莲湖区推动主要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措施的通知》(莲生态专班发〔2024〕1号)要求,现将2024年我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莲湖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根据《莲湖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莲湖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莲湖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逐项细化明确职责分工,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确保了专项行动压茬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

对照《莲湖区推动主要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措施的通知》中关于区市场监管局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11项工作内容,我局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整治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油品质量检查。对全区流通环节28家加油站、1家油库的油品质量进行全覆盖监督抽查,抽检车用汽油14批次,车用柴油9批次,完成10批次柴油货车油箱内油品抽检,检测结果均合格。完成12批次非道移机械油箱内油品抽检,1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已将抽检结果向区大气办进行了书面报告,向生态莲湖分局、大兴新区管委会函告油品抽检情况及抽检报告,向商务局、公安莲湖分局发送违法线索移交函,向未央区等6个市场监管局发送了协查函。

二是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我局会同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公安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等单位,累计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22次,抽检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29批次,24批次合格,5批次结果待出。

三是持续加强散煤销售环节监管。保持辖区非法散煤销售严查严管力度,同街道办、城管等密切配合,加强对以直送、网络等销售方式流动销售散煤行为的监督检查,采暖季加大检查力度,持续巩固我区散煤“清零”成果,全年累计出动1200余人次,辖区暂未发现违规销售散煤问题,未接到群众投诉。

四是强化检测机构监管。开展“三市一区”第三方检测机构联合执法行动,检查4家机构,整改4家。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检查5家机构,整改4家。对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全覆盖检查。对1家环境类检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

五是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开展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的“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检查单位13家次,未发现平台及违规广告行为。

六是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检查商品过度包装30家次,检查医疗器械企业254家次,检查药店766家次,检查农贸市场12个,市场内经营户900余户,禁止农贸市场使用0.025毫米以下的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餐具,禁止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化妆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整改促提升。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无遗漏排查整治。对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评,进一步拉长长板,补足短板,不断提升散煤、成品油、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监管水平。

二是落实责任强意识。加强对企业落实经营资质资格要求、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化建设和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引导督促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和责任,有效维护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是健全机制促长效。严格按照省、市、区统一工作部署,着力在问题排查、检查抽检、协调联动、执法打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稳步提升。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