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公司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白云公司入驻由蓝天公司提供的办公场所。蓝天公司交付场地后,白云公司依约支付押金及服务费。后蓝天公司与白云公司协商终止协议,并承诺退还押金、支付搬家费。因蓝天公司逾期未付上述款项,白云公司将蓝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蓝天公司退还押金3万元并支付搬家费5000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白云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白云公司诉称:2023年4月,双方签订企业入驻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就白云公司入驻办公场所及相关咨询需求事宜达成合作,服务期限28个月,服务费17.5万元/半年,服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押金3万元。后因蓝天公司提前终止合同,双方于2024年1月签署合同终止协议,确认协议书于签署当日终止,蓝天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前退还白云公司押金3万元并支付搬家费5000元。经白云公司多次催告,蓝天公司仍未退还押金等款项,故诉至法院,要求蓝天公司退还押金3万元并支付搬家费5000元。
蓝天公司未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白云公司于2023年5月支付押金3万元及综合管理费17.5万元,于2023年11月支付综合管理费17.5万元。2023年5月,蓝天公司向白云公司开具收据,确认收到押金30000元。
2024年1月,双方签署合同终止协议。主要约定:协议书于2024年1月终止服务。蓝天公司于4月15日前退还白云公司3万元押金及支付5000元搬家费。白云公司已在签署合同终止协议前搬离涉案场地。
白云公司曾于2024年7月向蓝天公司发送催款函,要求退还押金并支付相关费用。
经询,白云公司称其于2023年11月支付综合管理费17.5万元,其中剩余未使用费用未在合同终止协议中确认,白云公司不主张退还剩余未使用费用。蓝天公司承诺退还押金、支付搬家费,至今未实际履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白云公司与蓝天公司达成的合同终止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已对协议书解除事宜协商一致,蓝天公司已对退还押金、支付搬家费用予以确认,蓝天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应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白云公司请求蓝天公司退还押金3万元及支付搬家费5000元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蓝天公司退还押金3万元并支付搬家费5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租房解约后,承租人能否要求出租人支付搬家费用?
首先,要判断房屋不能继续承租的原因是什么。常见原因包括承租方提前解约、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房屋涉及拆迁、双方达成合意提前解约等情况。本案即双方合意解约,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搬家费金额、支付时间等内容。
其次,再看租赁合同中对提前解约情形下违约的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搬家费用情形,则可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搬家费用负担条款,则需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处理。承租方提前解约时,房屋租赁合同中往往约定房屋押金或者保证金,同时约定承租方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故该情况多表现为以押金或者保证金抵扣违约金方式解决,此时并不涉及搬家费的问题。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时,在无免责情形下,需要承担提前解约的违约责任,常见于提前收房违约金条款。该种情况下,多以出租人支付承租人违约金弥补损失解决,常见的违约金标准为1个月租金,一般足以覆盖涉及的搬家损失,故不需单列搬家费。若违约金条款无法覆盖所发生的搬家损失部分,可根据《民法典》规定请求法院调整违约金。
最后,如双方并未明确约定提前解约时的违约条款,损失范围需根据证据确定。双方对提前解约并未明确约定时,则需通过法律规定及当事人因提前解约发生的实际损失确定损失范围及金额,此时需要承租人对其损失逐一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据,由法院根据事实予以认定。
本案中,因办公地址无法继续提供使用,白云公司与蓝天公司达成合同终止协议,通过新的协议确认双方合同关系终止,并对剩余费用进行结算。协议中明确约定,蓝天公司应于2024年4月15日前支付搬家费。蓝天公司未按期支付搬家费,属于违约,故法院支持搬家费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文/海淀法院 高靖凯
来源:北京号
作者: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