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的含义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
解析:此处可知,要想成为商品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必须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即必须是有用的,因为人类是不会交换某种没有作用的东西的。第二、必须是劳动产品,大自然当中天然存在的,如阳光、空气、水等并没有付出劳动,因此就不会成为商品。第三、还得用于交换,如果是自己用的、捐的、赠的,总之没有体现以物换物或者以钱换物,没有体现交换,就不可能成为商品。
(二)商品的二因素
1.使用价值
即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解析:比如衣服的作用是穿,是保暖,不管是对于老师、学生、工人、农民等不同的社会对象来说,它的作用都是一样的,穿是衣服与生俱来的属性,并不体现社会关系,体现的仅仅是人和自然的关系。
2.价值
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
解析:比如男性生产大米,女性生产衣服,但不管是大米还是衣服,都消耗了人类的脑力和体力,而人的劳动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是无差别的。交换的过程中,表面看起来是衣服交换大米,实际上却是男性的劳动交换女性的劳动,说明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说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3.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
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
解析:首先,对立性表现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完备的外在表现是商品与货币的矛盾,也就是说,生产者手中拥有商品(使用价值),要想获得货币(价值),就必须让渡自己手中的商品(使用价值);反之,消费者手中拥有货币(价值),要想获得商品(使用价值),就得让渡自己手中的货币(价值)。其次,统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没有合格的使用价值,价值不能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