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榜样就是一个标杆。在我们身边,有一群可亲可敬的检察人,他们把奋斗与汗水写进平凡的岗位,把担当与奉献融进检察高质量发展的进程。榜样来自于我们身边,来自于平凡的岗位。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二十大精神,用担当作为履行检察使命。门头沟检察院特在【学思践悟二十大 团结奋进新征程】栏目中推出【榜样在身边】专栏,讲述门检每一个身边榜样背后默默坚守的动人故事,激励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向榜样看齐,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成效转化为实践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张梅,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办公室干警,负责会计工作,自从事检察财务工作以来,她忠于职守、勤勉敬业,在财务岗位上默默坚守了十六年,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本院考评中,她曾三次年度考核获评优秀。担任院团支部书记期间,她带领院团支部获评得 “北京市青年文明号”“北京市五四红旗团支部”“门头沟区首届青年辩论赛第三名”等荣誉。
重学习、强素质,提高本领
学习是终身课题。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她通过自身努力,获得了中级会计师职称,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优化途径探析》等专业论文。随着与财务相关的法律、制度、规定、软件更新升级等不断更新迭代,她积极学习最新的会计政策和法规,保证规范进行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每年的12月31日对她来说,都是不能与家人团聚的年终决算加班夜,在万家灯火的时刻,财务室依然传来她敲打键盘、计算器,翻阅凭证、票据的声音,陪伴她的是一张张报表。她说,“锦绣团圆虽美,但尽职尽责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我心里才能踏实”。
慎始终、求极致,恪尽职守
财务工作不同于其他业务工作,需要保持高度谨慎、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不能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她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处理账务,反复核查确认。她说:“要尽量把问题及时解决绝不拖延,财务人员遇到一个问题,就要想到这个问题会陆续牵扯出其他问题,一定要提高格局和站位,培养纵观全局的视角,为后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她积累了丰富的财务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技能,结合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科学编制财务预算,把项目做实做细。我院连续多年办案业务费总量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位列前茅,人均办案业务费位居第一,以充足的经费保障检察业务开展。她积极参与单位财务规范化管理和流程设计,协助完成了内控手册编辑修订工作,严格落实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推动预算执行率和科学预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她还注意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规范预算编制和财务核算流程,在预算编制、执行等方面能够监督每笔款项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当好领导的财务参谋。
传帮带、有耐心,堪当表率
“传帮带,薪火代代传”是门检的优良传统,所谓教学相长,能够营造共同进步的工作氛围,促进财务工作提速增效。从事检察财务工作十六年中,她带出的“徒弟”就有六位。她经常告诉身边的年轻人,“成长没有捷径,要积极主动提炼出属于自己独有的方法和经验”。身教胜于言传,作为一名工作十六年的干警,她日复一日扎实工作、爱岗敬业、默默奉献,通过工作实践和汲取知识来沉淀自己,不断累积,用自己踏实的工作作风、真诚待人的良好品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身边的年轻同志,“老经验”“新血液”在“传帮带”中共同学习,在勉励中共同成长。